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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民生厅)“潮汐窗口”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10-28 15: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办事体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潮汐窗口”管理,结合智慧大厅创新应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群众视角出发,合理配置大厅窗口资源,针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人流量增大、业务繁忙、人员等待队伍较长等情况,超前谋划,创新设立“潮汐窗口”。以更人性化、精细化的特色服务,解决办事群众易扎堆、等候长的现象,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配齐窗口人员。进驻单位提前配备“潮汐窗口”人员,保证应急状态下窗口工作依然井然有序。进驻单位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易排队、易扎堆、特殊群体常办等特点的事项,确保“潮汐窗口”的受理人员需具备窗口业务能力,做好“潮汐窗口”的人员保障,应急状态下按要求为群众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二)配备相关设备。“潮汐窗口”应配备取叫号设备、联通叫号系统,紧急情况下配合进驻单位做好“潮汐窗口”的取号叫号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三)完善运行规则。潮汐窗口的开启条件根据各单位主要业务平均办理时长可动态调整。理论上,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当等候人数超过主要业务窗口数2倍时,应开启潮汐窗口;业务办理时间较短的,当等候人数超过主要业务窗口数3倍时,应开启潮汐窗口;依托智慧大厅管理平台,根据后台数据判定,达到开启潮汐窗口条件时,系统会发送短信至窗口负责人处,提醒窗口负责人立即开启潮汐窗口,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应主动提醒,做双重保障。(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四)精心组织实施。各进驻单位窗口负责人负责组织“潮汐窗口”启用、研判、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要科学研判本区域窗口相关业务可能出现的应急情况,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灵活启用“潮汐窗口”,发挥“潮汐窗口”疏堵分流、高效办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江南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进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潮汐窗口”实施的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潮汐窗口”改革在工作中落地有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窗口纪律监督、叫号评价系统及LED显示屏调试工作;各进驻单位负责做好导引、取号及潮汐窗口业务受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潮汐窗口”启用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对“潮汐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窗口人员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工作人员受理“潮汐窗口”业务不得推诿扯皮,因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恶劣造成群众投诉的,按照《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作风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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