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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00/2023-0047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标      题: 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文      号: 牡财采[2023]27号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成文日期: 2023-11-29
关  键 词: 政府采购,集采目录,限额标准

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29 18:53:1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各区(含镜管委、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及相关解读的通知》(黑财采202321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牡丹江市财政局第37次党组会议决议,现将《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资金范围界定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法规制度;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法规制度等。

二、规范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要严格按照《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编制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采购人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2.采购人要认真、完整地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依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所属预算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备案、执行、调整等工作。

3.采购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1.采购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凡未列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追加、调整预算的采购项目,市采购监管部门不予受理该项目的采购计划。

2.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录入表》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需在本年度10月底前,在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提交政府采购计划。对预算执行中调整或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采购预算指标的15日内申报采购计划。

(三)严格履行预算评审程序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财政资金建设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7〕5号)的相关规定,采购工程项目时,应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并按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上的工程预算额度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四)严格执行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原则上应当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集中公开本部门本年度尚未公开的采购意向,部门预算批复前需要提前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算执行中新增的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三、政府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单项或批量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国家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且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或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购人可选择邀请招标方式;具体情形包括: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规定的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具体方式包括: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采用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或者采购人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 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 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 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

一并存档。

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三)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规定情形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具体情形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无法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方式包括: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推荐式竞磋”)。采购人采取推荐式竞磋方式开展采购活动的,需要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四)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具体情形包括: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方式包括: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采购人采取书面推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需要同级报财政部门批准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五)询价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可选择询价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方式包括: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取书面推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需要同级报财政部门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六)单一来源。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应组织适合项目特点、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专家论证,并在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单一来源采购申请(附专家论证意见、专家承诺、公示截图)

根据2015年财政部向山西省财政厅回复的《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经专家论证,可不公示,也无需获得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人应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论据是否充分和是否符合单一来源规定条件负责,并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财务和业务部门岗位责任,结合采购项 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防止随意采购和滥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框架协议。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 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提供价格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八)协议供货。将公务用车、服装、安全产品和信息化产品协议供货执行期限延长至对应品目电子卖场或框架协议采购征 集结果生效之日。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 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提供价格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

(九)定点采购。将安全服务、会议服务、云计算服务定点采购执行期限延长至对应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生效之日。

)电子卖场。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项目,可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具体方式:申报电子卖场采购计划后,通过直购、场内反拍、团购或场内外比价方式采购。未上架电子卖场的货物,可由采购人发起场内外比价(原“采购需求”), 由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含已入驻电子卖  场的供应商和未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 由采购人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成交供应商。集采目录内,  单个项目或同一年度同一预算项目下批量项目的采购资金总额在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场内直购、场内反拍、团购、场内外比价四种交易方式中的一种实施;预算额度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采用场内外比价的方式实施。

(十)服务工程网上超市。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可通过服务工程网上超市实施。采购人可与供应商签订1—3年的政府采购合同,或采取“1+1+1”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集采目录内,单个项目或同一年度同一预算项目下批量项目的采购资金总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直购、比价两种交易方式中的一种实施;预算额度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采用比价的方式实施。

四、关于工程类项目采购项目实施

1.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范围之外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法政府采购,具体包括:

(一)投资预算小于4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无论是否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选择服务工程网上超市采购。

(二)投资预算小于200万元的与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货物,无论是否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或选择电子卖场采购。

(三)投资预算小于100万元的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无论是否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选择服务工程网上超市采购。

(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规定,投资预算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施工项目,一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投资预算小于400万元的施工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选择服务工程网上超市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规范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行为。

五、关于特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一)网上采购计划前置审批与采购方式变更。采购人可通过牡丹江市政府采购平台完成采购计划前置审批和采购方式变更,包括1000万元以下的进口产品的审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以及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等。对采购预算大于1000万元的项目,仍按“三重一大”事项审批。

(二)关于长期服务类项目续约采购实施。长期服务类(如物业、印刷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较上年增幅小于等于10%的,可采取续约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续约后,合同总期限应小于等于3年。对于续约项目,采购人可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报“合同续签”采购计划,由同级财政部门线上审批。

(三)关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黑财采〔2019〕12号)执行,其中:绝密级的项目必须由采购 人自行组织,机密级和秘密级的项目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组织,不得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一)集中采购

《目录》内货物、服务项目(品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含等于)作为单独项目品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执行。

(二)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人有特殊需求以及集中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代理采购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包括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和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两种形式。

(三)分散采购

《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限额标准3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标准60万元)以及《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限额3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60万元)为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提倡通过电子卖场、服务工程超市、框架协议等方式,极特殊情况也可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

(四)内控制度

《目录》以外,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

(五)相关规定

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并及时公示。分散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年度执业考核范围。

未设置或无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能力的集中采购机构,相应县(市)、区可委托市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评审专家费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也可由采购人选择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或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拒绝接收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

、有关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人要认真落实预留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促进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再生资源产品生产企业、以竹代塑产品生产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数字经济企业、生物经济企业、冰雪经济企业、创意设计企业发展,以及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在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发现采购人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需求管理或者采购需求管理不规范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对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 政府采购”行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和一流标准,消除各类政府采购隐性壁垒及倾斜照顾本地企业行为,构建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我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优化我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

对使用部门预算资金、部门预算以外各类财政资金支付的项目要按照《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有关事宜的通知》(牡财库2018〕8号)。

、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府采购工作

四城区、江南开发区及镜泊湖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制定适合本级政府的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牡财采发2022〕38号文件同时废止。如在执行中与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及省规定执行。

附件:1《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4年版

注:此文件及附件可在https://hljcg.hlj.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牡丹江市“政策法规”及“下载中心”下载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231129


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年版

  (   )

品目编码

  


一、货物类



1

1.服务器

A02010104


2

2.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3

3.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8


4

4.网络设备

A02010200

交换设备、路由器

5

5.复印机

A02020100


6

6.投影仪

A02020200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7

7.打印机

A02021000

不包括条码打印机

8

8.扫描仪

A02021118


9

9.乘用车

A02030500


10

10.空调机

A02061804


 

11

11.视频会议系统 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A02080805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12

12.视频监控设备

A02091107

包括监控摄像机、报警传感器、数字硬盘录像机、视频分割器,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门禁系统等

13

13.仪器仪表

A02100000


14

14.家具

A05010000

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铝制或铝制为主的家具

15

15.被服

A05030300


16

16.基础软件

A08060301


 

 

17

 

17.信息安全软件


A08060302支撑软件、A08060303应用软件、A08060399其他计算机软件中的信息安全软件,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 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专用安全软件、安全测试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 其他信息安全软件

18

18.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


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市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二、工程类



 

19

1.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B02130400

投资预算<400万元的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以及≥400万元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项目

20

2.装修工程

B0700000C

投资预算<400万元的装修工程项目,以及≥400万元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项目

21

3.修缮工程

B08000000

投资预算<400万元的修缮工程,以及≥400万元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



22

1.软件开发服务

C16010000


23

2.银行服务

C18010000


24

3.云计算服务

C16040000


25

4.物业管理服务

C21040000


26

5.会议服务

C22010000


27

6.印刷服务

C23090100


28

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

C24000000


29

8.财产保险服务

C18040102

机动车保险服务

 

30

9.大数据、人工智 能等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



 

注: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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