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1000/2024-00018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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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申领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3-20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 关 键 词: | 电子,营业执照,印章,工作,企业 | ||
市营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市局行政审批科、重点旅游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 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国办发〔2022〕3号) 和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黑龙江省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市场 准入工作专班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 件要求,构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作、
发放、使用服务体系,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依托公众号、政府官网、新 媒体等渠道,加大对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的宣传力
度,进一步提高社会的认可度,便利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营
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加大培训力度, 让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熟练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窗口 要指定专人指导办事人员下载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
章。
(二)积极推动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 认领。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服务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微信 或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同
步免费领取电子印章。
(三)主动指导市场主体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主动指导市场主体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采取添加 微信、现场指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场景动漫等多种形式, 主动宣传解读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化作用,指导公司法定代 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以及各类企业 分支机构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 过“微信”、“支付宝”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自行 或授权其他证照管理人员保管、持有、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
电子印章。
二、 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电
子印章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
极鼓励市场主体更快、更好接受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构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制作、发放、 使用服务体系,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要在政务服务大 厅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市场主体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 章,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免费申领, 申领率争取达到100%。每季度要形成本地区电子营业执照和 电子印章同步发放申领实际运行案例上报市专班办公室,同 时报送电子印章免费申领发放数量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 域案例和数量。此项工作已纳入专班督导考核内容,市专班 将对宣传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无效果、报送数据靠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申领操作指南
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场准入工作专班办公室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