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1000/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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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扩大应用领域的工作通知 |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3-18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 关 键 词: | 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工作,印章 | ||
市级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准入专班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 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国办发〔2022〕3号) 和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黑龙江省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市场 准入工作专班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 件要求,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网上办理公共 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运用,现就有关工
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可度。依托公众号、政府
官网、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
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全面推进电子营业
执照、电子印章在网上办理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
执法等领域的运用,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
方式,逐步减少纸质营业执照和实体印章使用需求,建立程 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营造更加便捷高
效的营商环境。
(二)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关联涉企经营许可并集中展示。
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涉企各类电子证照的身份索引基础,关联 企业的电子证照数据,建立企业电子证照库,支撑涉企政务 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
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
(三)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领域。推广电 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涉税事项、社保医保、企业投资、 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公积金服务等政务服务领域众的深度 联合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招投标、政府采 购、诉讼、抽查监管移动亮照、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商 务、水、电、气、暖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各银行金融机构要 做好银行业务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对接,实现企业在 开户或贷款的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行 政执法中的应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推行“电子亮照、扫码 核验”新模式,依托行政相对人在政务服务移动终端亮出的 电子营业执照,对行政相对人直接进行人工检查或利用政府 部门管理的扫码终端进行线上扫码验证,视同核验实体营业 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经营活动的身份凭证,企 业身份确认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降低行业管理成
本。鼓励企业依托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在日常经营中使
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功能,支持企业实现网上合同签订,
进一步便利企业经营。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电子营业执 照和电子印章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 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强化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 印章推广应用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提高企业 和群众对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做好 业务人员操作培训工作,高效准确引导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 照和电子印章。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综合
应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 章在更多领域应用是《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市级专班已将此项工 作纳入纳入专项行动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推进电子营 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更多领域应用实际运行案例,开展季度
督导核验,对符合创新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推复制推广。
牡丹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
项行动市场准入专班办公室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