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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00/2024-00015 主题分类:
标      题: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3-15 成文日期: 2024-03-15
关  键 词: 服务,政务,市场,办理,事项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56:10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我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服务 水平,推动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数字化一体推进,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我市

市场监管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  心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所有政务  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政  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  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  “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不断推进“一照通办”和“一件事”

改革。在登记工作中,要按照《牡丹江市城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外资 企业营业执照通办通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打破地域限 制,加速政务服务合作宽度和广度。对于没有外资登记权限的各 (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在所在地政务大厅设立外资登记受 理窗口,全程指导帮助外资企业进行网上申请。在市本级政务大 厅设立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理窗口,指导帮助申请人进行全

程网办。

二、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制度建设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 单提供办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 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 务效能。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  制度要求,向申请人讲清补充内容和改进方法,主动提供办事指 南、 一次性告知单、申请样表、合格标准等材料,详细告知该事 项的申请要素、办理“路线图”,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询问的 问题和需办理事项有义务进行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借故推诿。 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积极采取容缺后补、 提前服务、现场指导等主动性服务措施,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

项,切实解决申请人“往返跑”的问题。

三、 规范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标准

全市各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要


 

 

 

按照《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2年版)》和《市场主体登 记提交材料规范(2022年版)》的有关要求审查登记文书和提 交材料,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不得设 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的 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或者以行政手段违规增设迁移条件、 增加审批流程、变更申请要件、故意逾期办理等限制产业转移、 企业跨区域经营、企业迁移或退出等问题情况;对业务系统的提 示项,减少自由裁量,对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规定的申请应予以办 理;对于业务系统提示的禁止项,及时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原因, 需要省局帮助解禁事项及时联系市局。确保全市市场主体登记环 节,申请材料、申请条件、审查标准统一规范,进一步提升市场

主体准入便利化程度。

四、 加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的工作标准,健全 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 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

感、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部门形象。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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